只写了借款日期金额的借条担保人还款后还有责吗
只写了借款日期和金额的借条,担保人在还款后是不是还有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是不是超越了担保期限,若尚未超越担保期限,那样担保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担保期限是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依据该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且该期间不发生暂停、中断和延长。
2.假如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那样在该期间内,担保人需承担保证责任。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对于只写了借款日期和金额的借条,担保人需依据实质状况判断是不是在担保期限内,进而确定是不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可免除责任的状况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担保人可免除责任的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恶意串通的情形:假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那样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假如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方法,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提供保证,那样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出售的情形:
假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出售,那样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出售给第三人时,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出售债务未经其赞同的情形:假如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出售债务但未经保证人赞同,那样保证人对未经其赞同出售部分的债务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5.未经其赞同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假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赞同,且该变愈加重了债务人债务的,那样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
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假如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样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状况下,假如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样保证人同样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在实行财产的实质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假如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实行财产的真实状况,而债权人舍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可以被实行的,那样保证人可以在该可供实行财产的实质价值范围内请求免除其保证责任。
担保人怎么样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想要依法免除保证责任,需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特定状况下采取相应的行动。
1.担保人需要明确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种类和期限。假如担保期限已过或者存在上述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之一,那样担保人就有机会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2.在出现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时,担保人应准时向债权人或法院提出抗辩或申请免除责任。
在出现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担保人应采集有关证据并向债权人或法院提出抗辩;
在出现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时,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或法院提出免除保证责任的申请。
3.担保人还应该注意在履行担保责任的过程中保留有关证据和文件。这类证据和文件可以作为担保人依法免除保证责任的依据和证明。
假如担保人可以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并在特定状况下准时采取相应的行动和保留有关证据,那样就大概依法免除保证责任。